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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大学调剂信息关于二志愿考生的说明

【更新时间:2009-04-14】【阅读次数:

我校调剂工作已经结束,请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我校不再接受其他考生的调剂申请。谢谢!

1.2009年我校拟在各专业调剂部分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一般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见附件1)。
  (2)调剂考生必须为设有研究生院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就读于“211工程建设高校(见附件2)优势学科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就读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排名在前10位的学科(附件3)的高校本科毕业生。艺术学、体育学、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利工程等学科的调剂考生可放宽至本科就读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和二级学院考生调剂。
  (4)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复试基本要求。
  
2.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调剂
  (1)招生人数与专业
  2009年我校招收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0名,招生具体专业领域见附件4
  (2)招生对象
  参加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不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条件
  申请调剂到我校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需满足本公告第一部分第1条所列一志愿报考及本科毕业单位基本要求。且所申请的专业领域须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其中,新增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法律硕士除外)的考生中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4)录取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享受助研奖学金(每生不少于300/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调剂申请办法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通过调剂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申请时间328—43日12:00),通过网上系统申请且收到学院通知的考生,我校将于43日后以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前来参加复试。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凡申请调剂到我校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的考生除网上报名外,另须填写《山东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5),并于43日前送交(或邮寄)至我校各学院(中心、所)。
  (3)教育部将在410日左右开通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n/),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届时须在国家调剂系统上选报我校,并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系统中待我校发出录取通知后进行确认。
  (4)因国家线尚未公布,考生可先行网上申请、参加复试,国家线公布以后我校将对所有调剂考生进行检测,不符合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