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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更新时间:2008-11-06】【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本专业对博士生的培养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本专业领域内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科研道德,具有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善于合作的团结精神和关注社会的人文精神。
 3.掌握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具有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相关的试验技术,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并能进行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4.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数字移动通信理论与应用技术
  本研究方向主要从事移动通信系统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及其FPGA实现,主要针对无线移动环境下通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两大问题重点研究移动通信中的信道特征及建模、高效调制解调技术、先进的信道编码技术(LDPC、Turbo码等)、自适应编码调制技术(ACM)、信源信道联合编解码技术(JSCC/D)、多载波调制技术(MCM)、自适应均衡、信道估计技术、多天线技术(MIMO)、超宽带技术(UWB)、全球定位系统(GPS)、传感器网络(Sensor Network)、无线自组织网络(Ad hoc)以及新一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中的其他关键技术和应用研究等。    
 2.信息处理理论与应用技术
  本研究方向主要从事信号与信息处理的方法和应用以及DSPs实现技术研究。包括通信信号处理算法实现、多输入多输出时空信号处理技术、智能天线和自适应信号处理技术、信道盲估计和信号盲分离技术、神经网络信息处理理论和应用、数字水印、图像增强、复原、编码及传输、生物医学信号工程及信号检测与处理技术等。
 3.多媒体通信与网络传输技术 
  本研究方向主要从信息交换传输与网络通信入手,涉及程控交换技术,数据传输方法,IP网络关键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与安全等。基于网络的多媒体传输技术,网络话音技术,语音和图像的理解、合成与识别以及基于IP和LAN的交互式视频会议技术等。
 4.智能交通与导航定位技术
  研究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和卫星导航与定位技术,包括交通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与控制,电子通信技术在交通运输工程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定位技术。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3年。
四、学分及课程设置要求(具体见课程设置情况表)
  应修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其中必修14学分,选修6学分。
 1.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学位专业课1门 3学分
 (专业外语要着力培养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学术论文的外语写作能力)
  前沿讲座   5学分
  前沿讲座旨在使博士生了解本学科和本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问题,提高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和学术交流能力。讲座内容包括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文献讲座、新技术和新成果介绍等。讲座有两种形式:一是博士生本人做学术专题(英文)报告,二是听取国内外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做学科前沿系列报告。博士生参加讲座的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主讲不少于5次。
  个人下载前沿讲座记录表,本人主讲(书面报告)的考核由参加讲座的导师和指导小组共同对其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写出评语,考核按优、良、中、差四级记分;每次听专家讲学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时,请专家或学院的组织者签字,以备毕业时存入个人学籍档案。博士生听专家讲座记录满15次,本人主讲5次且考核成绩合格者记5学分。
 2.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2门 6学分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硕士课程2门,不计学分。
五、中期考核
  博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初对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博士生的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论文开题报告、健康状况以及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博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综合考试由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至少5名教授组成,主席由博士生导师担任(被考核人的导师不能任主席)。考试委员会组成必须经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考试方式可以是口试,也可以是口、笔兼试,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补考。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按《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完整、系统的学术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年。
 1.选题和开题报告
  博士论文的选题直接关系到博士论文的质量、水平、价值。要求博士生在广泛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资料,熟悉掌握主攻方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基础上,与导师一起拟定论文题目,独立完成开题报告。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博士生敢于选择难度较大的国际前沿领域课题,应强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重点科研基地研究项目和导师的科研任务相结合。
  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者,正式进入论文阶段;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内进行修改,再度进行开题报告。
 2.定期检查论文进度
  每隔3个月,博士生应向导师及有关专家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由博士生导师帮助博士生分析论文难点,指导学生解决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3.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需在正式答辩三个月前进行,博士生按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的学分;按时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和阶段报告等环节后,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者可申请正式答辩。
 4.答辩与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导师、指导小组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主管院长,按照《山东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的各项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七、实践环节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之外,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协助导师讲授本科课程的部分章节、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协助导师指导硕士论文等。导师和有关指导小组对研究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给出鉴定。 
八、博士论文要求
  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在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上发表2篇以上(包括2篇)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有1篇须发表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论文署名和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要求博士生为第一作者,且单位为山东大学。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一律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