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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4-12-30】【阅读次数:
生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           电话:(053188377186    联系人: 任老师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   电话:(06315688923     联系人: 门老师

 

本 专业以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专业为支撑,主要面向司法系统及社 会其它行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符合其职业要求的、具有法律思维与技艺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 门人才。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学生的知识面,除本院教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 法、执法、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1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 100

(三)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③政治理论;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四)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编。(购买地点:中心校区电教南楼215室,电话88364074)。

 

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院系请注意院系名称是“威海校区法学院”还是本校“法学院”,以免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