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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GCT)复试安排

【更新时间:2015-01-06】【阅读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以及山东大学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情况,现将计算机学院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15年1月10日。
二、复试基本要求
工程硕士
有学位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21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三、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符合学校规定复试线的考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并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8:30到软件园校区行政办公楼202房间(学院钟楼正西)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者可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详细流程见附件二,请保证在复试当天在线验证码仍在有效期内)及授予学士学位证明一式两份。
备注:
A.对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信网不能查询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一式两份;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一式两份;军队院校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报告一式两份。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
B.授予学位证明获取方式为:1、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学位授予证明,并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如档案中没有授予学位证明可翻阅本科毕业成绩单等档案材料,如含有授予学位字样的,可复印此完整文件并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3、可从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重新开具授予学位证明(一式两份); 4、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5、2008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提交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要一式两份准备,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授予学位证明。
⑥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领取)。
⑦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取得方式见上述说明)。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014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三、相关考试与面试
考生需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一)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1.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5年1月10日14:00-16:00(笔试)。考试地点为山东大学软件园校区教学楼5区107教室(高新区舜华路1500号)
2.第二阶段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时间:
2015年1月10日9:00-11:30。面试地点及分组现场公布。
四、调剂
我校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受名额限制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五、录取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391618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邮件:qlscgrad@sdu.edu.cn
 
附件:1.《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http://www.grad.sdu.edu.cn/userfiles/20141229/f12260a5-b71c-4e62-ac8d-61434b7bd15f.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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