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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大学部分学院上调复试基本要求公布

【更新时间:2015-03-13】【阅读次数:

各相关考生: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我校部门学院在学校复试基本要求之上,上调了本学院部分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名称

专业(学科)代码、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备注

经济学院

[0201]理论经济学
[0202]应用经济学

50

50

90

90

355

由学术型调剂到专业型的考生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55

法学院

[0301]法学

50

55

90

90

330

由[0301]法学调剂到[035102]法律硕士(法学)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45

45

80

80

3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45

45

75

75

320

 

电气工程学院

085207电气工程

45

45

75

75

310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45

45

75

75

330

 

 

说明:


1.上表中未列出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仍执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


2. 一志愿报考上表所涉学院中相关专业的考生,若不能达到调整后的复试基本要求,则不能参加原报考专业的复试。但考生可以在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的前提下(详见 《山东大学2015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申请调剂到原报考学院的相近专业或其他学院(中心、所)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申请时考生须与拟调剂专业所 在学院联系,调剂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调剂学院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