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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简章

【更新时间:2015-02-03】【阅读次数:
山东大学前身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教育部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一、申请条件
全国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就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招收名额
学校自定
 
三、学位类别、专业目录
学位类别:经济学硕士
专业设置:(专业目录及研究方向参见附件一)
金融学    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学
保险学    投资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财政学    产业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1月12日-3月1日
步骤:全国网上报名、学校网上注册、现场资格审查三个步骤。

 
五、全国申硕考试
全国统考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具体以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在五年内通过该考试即可。
考试科目为英语和经济学综合两科,单科100分,60分合格。
 
六、培养方式
按照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同等学力注册学员除公共课、前沿讲座和工作实践须到校参加外,其他课程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教材、网络视频或教师课件自学。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面授课程:如想参加面授课程,可申请与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相同课程共同上课,经批准后安排面授。
 
七、学位授予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按学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当年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费可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网上交纳,均须一次性交清。
2015年学费标准参考:课程学习阶段收费为人民币12000元,论文答辩阶段收费为12000元。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B座215办公室
电话:4007-667-967(国内免费) 0531-88362168(校内固话)
      15339960081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