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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大法律硕士联考民法笔记

【更新时间:2015-01-07】【阅读次数:

1.合同部分虽已考一次(2002法条分析题:不安抗辩权),但新劲还没过,联考依旧对它青睐有加;

2.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广,以往考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民事合同”方面的分值今朝都落到了合同法试题中;

3.生活中任何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几乎都无时不在直接与合同打交道,可说合同法太重要了,它紧贴现实生活。

4.考合同法容易命题。在题型方面《合同法》试题依旧会遍布于所有题型中。

由此可见,联考认准合同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合同法已超越其他所有单行法,成为了联考民法的第一占分大户。因此,考生复习时,必须精通《合同法》。

2002年联考合同法占分一枝独秀,远远高于其他历年,不过,有的年份过少则是因为该年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所涉及的法较多,综合性强,我将这样的题单列一类。

03 年考题知识点会集中于合同法新规定的制度和对原来制度进行了修改的制度方面。如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第42、43条)、格式合 同、合同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第66条)、先履行抗辩权(第67条)、不安抗辩权(第68、69条)、合同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转 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严格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类型)等等。另外,合同的种类、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相关合同的比较(如租赁合同与借款合 同)等也比较重要。在复习合同部分时,考生除应熟记法条外,还有两点必须做到:一是深入理解。合同法底蕴深厚。经千百年的发展完善,理论性很强,因此考生 对条文的内涵必须深入理解。2003年考合同法,虽然大部分题会直考法条,但也会有相当部分的题在难度上加大,考察考生对法条的理解深度。这是联考命题的 规律。如果联考教材对某些内容解释得不清楚或考生感觉太浅,那么建议考生去买一本有关  《合同法》的书,比如条文释义之类的,作为复习法条的参考,市面 上的合同法类的书铺天盖地,但如同联考辅导书一样良莠不齐,因此建议考生精心挑选(有些书我看了看,虽然打着名师名校的TITLE,其实其质量也很值得怀 疑)。另外,要做到一点是注意条文的细节。如对于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原来的三大合同法均认定为当然无效,而《合同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一方以欺 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必须同时“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言外之意只损害私人利益并不当然无效。因此,考生应多多注意。

许 多合同法的选择题实际上是小案例题,因此学会如何答合同法的案例题是重要的,答案例题可以用两种方法,第一种,如果你的法学理论功底稍好些,可以分析各方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了解了各方的法律关系,就搞清了案例的事实、然后套用相应的法条。第二种,如果你的法学理论功底稍差些,你可以用“猜谜”的方法, 因为联考的案例绝大部分是出题人凭空捏造出来的,其捏造的依据就是某法条、按法条去设想某种事实。这样你完全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凭案情(谜面)猜适用的法 条(谜底),这与法院实践中办案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法院解决案件更难,对考生而言则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