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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2013年校外二志愿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3-03-28】【阅读次数:
一、调剂专业、名额
1.法学硕士:8人。原则上每个专业1人,最终视报名情况确定。
2.法律硕士(非法学):13人。
3.法律硕士(法学):5人。
凡被我院录取的校外二志愿调剂考生不得再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
二、复试内容、形式
(复试内容同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见山东大学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
1.法学硕士
(1)外国语测试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
(2)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面试,满分100分
(4)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2.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1)外国语测试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三、录取办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1.法学硕士: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政治+外语)÷2×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80%+复试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成绩×5%)
2.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95%+外语听力测试成绩)
学校组织的外语测试成绩须合格,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录取为非定向和定向。
法律硕士(非法学)录取为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